依法需要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报( )审批。() A、同级监委主要负责人B、同级党委C、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D、同级监委相关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3-07-24 19: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