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民事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