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规定,复查、复核机关收到复查、复核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在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A、对符合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向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
B、因复查、复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当场或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C、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3:49
A、对符合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向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
B、因复查、复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当场或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C、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