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要求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A、申报 水利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09 2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