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 )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A、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B、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C、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
D、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不显著的
发布时间:2023-09-23 11:57:56
A、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B、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C、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
D、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不显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