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未按照《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备案或者备案后不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由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22: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