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 )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 A、举证期限届满前B、答辩期满前C、庭审结束后D、受理后三日内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