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在养犬人居住场所内饲养,不得占用楼顶、楼道等共有部分;一般管理区内,烈性犬拴养或者圈养,其他犬只提倡拴养。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6 12: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