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章用十节的篇幅,分别规定了十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 A.错 发布时间:2023-07-24 19: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