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A、100%B、30%C、20%D、50%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