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与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级)为( )。
A、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B、已经或可能导致20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C、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000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D、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发布时间:2023-07-25 20: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