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申请联合或者独立建设总部建筑物,选址符合武汉市相关规划且分割租售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 )的,报市投促委审定后,可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采取挂牌方式供地,供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土地整理成本。 A、10%B、20%C、30%D、40%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