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批发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7900万元,对消费者零售取得的含增值税价款为2340万元;汽车对外出租取得收入20万元;以成本价为550万元,对外不含税销售价为800万元的货物对外投资。该企业2018年业务招待费为98万元。a公司在填写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在“业务招待费”的第2列“税收金额”处填写( )万元。
A、44.4
B、53.6
C、58.8
D、98
发布时间:2023-07-25 2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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