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给予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A、责令关闭
B、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C、没收违法所得
D、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3:24
A、责令关闭
B、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C、没收违法所得
D、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