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实行
A、逐级报告,不可以越级报告
B、逐级报告、定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C、逐级报告、指定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D、逐级报告、选择报告,不可以越级报告
E、不定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2:52
A、逐级报告,不可以越级报告
B、逐级报告、定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C、逐级报告、指定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D、逐级报告、选择报告,不可以越级报告
E、不定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