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黔国资通督查〔2021〕152号)明确,责任约谈中听取被约谈人员对相关问题的陈述,主要包括:( )。
A、有关问题基本情况
B、造成的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影响
C、问题原因分析
D、已采取整改或责任追究措施
E、下一步工作计划
F、家庭生活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8:15
A、有关问题基本情况
B、造成的资产损失、损失风险或影响
C、问题原因分析
D、已采取整改或责任追究措施
E、下一步工作计划
F、家庭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