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A、1B、2C、3D、4 发布时间:2023-07-26 09: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