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公职人员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予以。 A、警告B、记过C、记大过D、撤职或者开除 发布时间:2024-06-04 09: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