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治医师变更时,交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进行简短的总结记录,交班记录应在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在接收病人()内完成 A、8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 发布时间:2024-06-13 17: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