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违法行为情形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B、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C、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D、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发布时间:2024-08-20 11:35:19
A、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B、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C、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D、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