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 )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 A、本级党委B、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C、中央编委D、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26 1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