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对中药材GAP实施的管理方式是 A、备案管理B、审批管理C、认证管理D、前置管理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