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应当不少于( ),起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 A、10日,15日B、7个工作日,30日C、10个工作日,30日D、15日,30日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