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10B、20C、30D、60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