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按照( )等方式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A、直接取消审批B、审批改为备案C、实行告知承诺制D、优化审批服务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