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 ),对本行政区域耕地种粮情况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 A、检查B、督察C、执法监督D、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2: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