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销毁地质资料,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罚款。 A、5B、10C、20D、30 发布时间:2023-07-25 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