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救济渠道的有() A、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D、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3-07-25 12: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