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B、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C、对不合规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D、对合规的建设工程按照不合格工程验收的
发布时间:2023-07-25 21:48:04
A、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B、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C、对不合规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D、对合规的建设工程按照不合格工程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