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应当以( )方式告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 A、书面B、口头C、通知D、适当 发布时间:2023-07-24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