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交接工作完毕后,应当在移交注册上()。 A、签名并盖章 B、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 C、注明移交清册页数D、注明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