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 )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A、宗教活动场所B、宗教团体C、宗教院校D、寺观教堂 发布时间:2023-07-26 15: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