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发布时间:2024-10-10 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