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民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 )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A、未婚B、结婚C、离婚D、丧偶E、户无男性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