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是 A、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B、农业部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E、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11: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