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经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医院签署意见,认为不能坚持在校正常学习,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A、一级甲等B、一级乙等C、二级甲等D、二级乙等
新生经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医院签署意见,认为不能坚持在校正常学习,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A、一级甲等
B、一级乙等
C、二级甲等
D、二级乙等
发布时间:2024-10-20 16: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