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B、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C、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D、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发布时间:2024-09-10 20:47:45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B、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C、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D、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