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融入( )。 A、经济建设B、政治建设C、文化建设D、社会建设E、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