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B、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C、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D、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9:05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B、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C、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D、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