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某日,甲将丙的儿子丁邀请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送上5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性命,如约将钱送往约定地点。乙取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各自回家。甲、乙的行为构成( )。 A、绑架罪B、抢劫罪C、敲诈勒索罪D、非法拘禁罪 发布时间:2024-10-22 11: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