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17年3月5日,甲公司以其持有的5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资产交换日的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其中成本为18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为7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1.25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办公设备的账面余额为20万元,
A、甲公司换入设备入账价值为25万元
B、乙公司换入丙公司股票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C、乙公司换出办公设备应确认营业外收入
D、甲公司换出所持有丙公司股票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3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26 13: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