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 ),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A、规范化
B、程序化
C、精细化
D、标准化
发布时间:2023-07-26 01:04:39
A、规范化
B、程序化
C、精细化
D、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