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镇副镇长,因未按规定报告个人购房事项被处以警告6个月;因学历弄虚作假被处以记过12个月;因打击报复他人举报被处以记大过18个月。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对李某的政务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18B、48C、36D、12 发布时间:2023-07-25 16: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