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日,即视为送达。 A、30日B、45日C、60日D、65日 发布时间:2023-11-06 16: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