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A、60天B、30天C、20天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3-09-08 09: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