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A、百分之十B、百分之五C、百分之八D、百分之五十 发布时间:2023-08-24 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