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技术水平。 A、运检部B、安监部C、营销部D、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3-10-09 15: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