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需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以及村民小组显著位置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 )个工作日。 A、5B、10C、15D、30 发布时间:2023-11-07 20: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