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3年B、1—4年C、1—5年D、20年 发布时间:2023-12-12 20: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