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A、日B、月C、季D、半年 配电安规 发布时间:2023-09-20 11:25:38